文化关乎国本、国运。在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,数字技术正以其强大的渗透力与重塑力,成为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新引擎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着力赓续中华文脉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”。以数字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,能够有效打破文化传播的时空壁垒,激活沉睡的历史资源,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、传播力。实践中,要牢牢把握数字技术发展机遇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、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为遵循,加快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、信息化转型。
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,通过创新保护方式、优化传承模式、拓展传播渠道,为文化传承发展开辟全新路径。一是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永久保存与活化保护。借助三维激光扫描、多光谱成像、高保真数字采集等先进技术,建立文化遗产永久数字档案,为修复提供科学依据。二是实现虚拟复原与场景再现。针对残损文化遗产,基于考古数据、历史文献和艺术规律,利用数字技术对其进行精准修复与重建,并通过虚拟现实技术让公众感知和了解其背后的社会风貌、审美取向与人文精神,使千年文明可感、可触。三是拓展传播路径与全球覆盖能力。通过算法推荐、用户画像分析等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宽领域的传播体系。
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创新,让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有机结合。文化传承发展,关键在创新。推动文化表现方式创新突破。融合超高清影像、动作捕捉、传感交互等技术,赋予优秀传统文化“可触摸的温度”,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“静态展陈”的基础上,延伸至可主动参与、可日常接触的生活文化场景。促进产业业态革新。以数字技术打造“文化+科技+消费”新生态,将更多文化遗产转化为可消费、可传播的数字产品,构建起“消费反哺保护”的良性闭环,实现文化价值、社会价值与市场价值的有机统一。要通过动漫游戏、短视频等新媒介,引导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认同。
强化数字安全,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保驾护航。面对文化数字转化进程中“数据孤岛”、内容同质化、版权界定模糊等问题,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共治的协同体系。完善文化数据共建共享机制。由主管部门牵头,制定文化资源数字化采集与存储通用标准。依托各级数据开放平台,促进文物、古籍、非遗等数字资源的规范流通与授权使用。健全综合性内容评价机制。引导创作者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核与当代价值,设立专项扶持计划,培养“技术+文化”复合型人才,打造兼具思想深度与技术表现力的标杆产品。规范传播秩序。制定出台文化遗产数字版权保护与合规指引,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保护机制,明确技术发展的边界与底线,确保文化数字化在法治框架内规范发展。 (申 林 朱奕丞)